2024年襄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襄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全区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05名。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1名,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4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公告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事宜,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襄城区、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襄城区司法局或所在地司法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也可直接扫码报名。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进行推荐,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由襄城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四)征询意见
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五)确定人选
由襄城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襄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襄城区财苑路66号区司法局504办公室)或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湖北省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或《湖北省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个人承诺事项表》(一式三份,相关表格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
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襄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加。
附:各乡镇司法所联系电话:
庞公司法所 薛 勇 18707271977
檀溪司法所 王小雯 19872038796
卧龙司法所 周建新 18707271979
古城司法所 张中乾 18707271968
欧庙司法所 刘颖平 18707271958
真武山司法所 张 静 18707271978
尹集司法所 熊 伟 18707271966
余家湖司法所 白天明 15971400932
隆中司法所 董 刚 18707271959
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二维码
襄阳市襄城区司法局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本人免冠登记照 | |||||||
民 族 | 籍贯 | 出 生 地 | ||||||||
政治面貌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学位 |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身份证号 | |||||||||
本人户口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本人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名称 | ||||||||||
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推荐单位名称 | ||||||||||
推荐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 | ||||||||||
奖惩情况 | ||||||||||
主要家庭 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被推荐人 意 见 | 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1.此表适用于组织推荐。
2.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本表。
附件2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申 请 人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本人免冠登记照 | |||||||
民 族 | 籍贯 | 出 生 地 | ||||||||
政治面貌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学位 |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身份证号 | |||||||||
本人户口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本人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名称 | ||||||||||
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 | ||||||||||
奖惩情况 | ||||||||||
主要家庭 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申请人 个人意见 | 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1.此表适用于个人申请。
2.填报本表后,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
附件3
个人承诺事项表
是否担任过人民 陪审员 是□ 否□ | 任职时间 | 备注: | ||
担任人民法院名称 | ||||
是否为人大代表 是□ 否□ | 全国□ 省□ 市□ 县区□ | |||
是否为政协委员 是□ 否□ | 全国□ 省□ 市□ 县区□ | |||
承
诺
事
项 | 1、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受过行政拘留处罚 | 是□ 否□ | ||
2、是否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留用 | 是□ 否□ | |||
3、是否受到党纪处分 | 是□ 否□ | |||
4、是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 | 是□ 否□ | |||
5、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是□ 否□ | |||
6、是否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 | 是□ 否□ | |||
7、是否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 是□ 否□ | |||
8、是否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 是□ 否□ | |||
9、是否是监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 是□ 否□ | |||
10、是否是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是□ 否□ | |||
11、是否是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 是□ 否□ | |||
12、是否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 是□ 否□ | |||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我愿就相关承诺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4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住址 |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入党时间 (党员填写) | 所属支部 (党员填写) | ||||||
现实表现情况 |
(由所在单位、所属村或居委会填写)
盖章: 年 月 日 | ||||||
是否发生过违纪行为或受过政务处分 |
(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党支部填写意见,没有的填无,受过处分的写清什么时候受过何种处分,是否还在影响期内 )
盖章: 年 月 日 | ||||||
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 |
(户籍地或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填写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本人免冠 登记照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籍贯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毕业专业 | ||||||||
毕业院校 | 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手机号码 | 办公电话 | ||||||||
微信号 | 邮编 | ||||||||
选任方式 | 随机抽选 | 推荐单位 | |||||||
户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通信地址 | |||||||||
奖惩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 |||||||||
本人意见 | 本人自愿成为人民陪审员,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获准担任人民陪审员后,保证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签 字: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承办人:
| |||||||
所在单位 意见 | |||||||||
选人部门意见 | (人民法院)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局)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司法局)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