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端、治未病” 卧龙法庭绘就诉前解纷好“枫景”

来源: 卧龙法庭 时间:2024-08-16 11:50:28


——喂?李庭长吗?我们村两村民撞车了,赔偿款咋算呀?

——赔偿项目都是法定的,事实简单没争议的一算就出来了!

——他们自己不会算,现在闹到我们村委会,这种情况是不是非得去法院诉讼才行?

——当然不是,这事不用打官司,在村委会就能解决!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账我们也不会算啊,法庭能不能给点指导?

——没问题,我们马上就来!

 

2024年8月某天正午,刚结束两场庭审的卧龙法庭庭长李微接到了卧龙镇华岗村徐书记的电话,当即带着法庭干警一行赶往华岗村。

原来,6月15日傍晚,在华岗村乡道上驾驶铲车的村民齐某与驾驶摩托车的村民宋某相互碰撞,造成了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齐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宋某负次要责任。在宋某住院过程中,齐某为其垫付了全部治疗费,宋某出院后,想找齐某再索要些赔偿款,双方协商多次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宋某便到村委会寻求帮助,村书记随即联系了卧龙法庭李微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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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一行赶到村委会后,细致翻看核对了宋某的住院记录、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等,耐心听取了宋某及其家属的意见和想法。宋某和齐某原本关系不错,住院期间齐某一家对宋某尽心照顾,垫付了全部医疗开支,但出院后,宋某认为受伤后自己的工作生活均受到了影响,想再多要些赔偿,但对自己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应要求多少赔偿数额产生了疑惑,李微翻开法条向宋某释明了法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宋某及其家属相应调整了预期赔偿金额。

随后,法院干警一行又赶往齐某家中,齐某表示愿意赔偿宋某一些钱款,不想因此事影响村民间的和谐关系,但又觉得宋某索要的钱款过高无力支付。在全面了解齐某的想法和担忧后,法院干警对其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说理和开导,不仅为其讲解了赔偿项目依据的法条,还向其展示了相似情况的案例。最终,在村委会办公室里,经法院干警和村干部的共同调停协商,齐某与宋某就赔偿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当天下午,齐某便付清了所有赔偿款项。齐某与宋某心里的石头都落了地,两人又重归于好。

 

小法庭”亦可有“大作为”,襄城区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建立起“法庭+镇综治中心+村组”网格化联动联调解纷机制,高效、实质性化解群众纠纷,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用为民初心守护一方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