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执行局邓子潭先进事迹材料

来源: 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 时间:2021-07-12 17:07:18

人物简介:邓子潭,男,1989年3月出生,32岁,中共党员,襄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详细事迹材料:邓子潭于2017年通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襄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局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至今,在日常工作本人始终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依法公正履职,诚恳待人,以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较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日常工作中具体表现如下:

一、坚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参加主题党日、专题教育等各项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持“以理论促进执行、以学习指导实践”的理念,严格落实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学在前边、做在前边,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局上。2020年疫情期间,严格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从事执行工作中针对遇到的疑难案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请教有经验的同事,不断增强案件执行能力。

二、严格执法、刚柔并济。本人在执行工作中,严格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加班加点,按时完成自己手中的执行工作。在具体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中心,端正自身工作态度,及时回应当事人的诉求。截至目前为止共办理执行案件869件,执行结案719件。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成功化解一批难案要案,在受到当事人好评的同时我院及湖北日报曾多次对本人手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宣传报道。2020年荣立襄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在荣誉面前,本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反思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荣誉是党和人民给于我的,我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我深知,执行工作近年来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在2020年执行阮某某与某公司强制腾退案件中,经多次劝告,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我院依法对该案实行强制腾退,腾退现场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强行阻止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几人将我围住并伴有撕扯谩骂的过激行为。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冷静面对,没有与闹事的被执行人家属发生冲突,反复向其宣讲法律规定,稳定了众人的情绪,最终得以顺利腾退房屋并交还给申请执行人,解决了长达十几年的纠纷。在王某某与徐某某、李某某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系老年人,因误信被执行人投资获利的说法,将7万余元借给被执行人,后起诉至法院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在接待申请人的过程中,逐步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本人立刻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并带领申请人一起到被执行人租住地和工作单位了解实际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只有男方拥有固定工作且因疫情原因收入并不稳定,家中有一子女在读小学,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在此基础上经过耐心的沟通与协调,最总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按期向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得到较为圆满的执行。

三、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在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方面,本人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强化严肃执法的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重廉洁自律,把公正执行作为最高职业道德来对待,勇于坚持原则。能够努力做到不为私权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始终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让司法公正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