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司法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07 10:46:00

关于做好2012年度司法公开相关工作的

通      知

本院各部门:

襄城法发(2012)10号《关于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已下发,其中,下列工作为市中院2011年度对基层法院的考核内容,本院亦将其纳入今年对各部门的考核范围,请大家尽早准备,并在全年的工作中予以安排落实。

一、相关工作要求

1、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重大、疑难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应当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审判或现场监督执行。

2、庭审直播。各诉讼案件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向办公室报送一件可以进行庭审直播的案件,办公室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录制及在网上链接。

3、公开听证。根据《关于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对相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案件听证情况报送立案庭备存、统计。

4裁判文书上网。按规定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由各部门每月拷盘后报送办公室统一上网公开;各部门应该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率必须达到100%

5、巡回开庭。各诉讼案件审理部门必须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在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庭,并做到当庭作出裁决。

6、参与法院网建设。及时将本部门重要工作信息,典型事例和案例形成文字或图片稿件,报送院办公室在《襄城区法院网》宣传;后勤保障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将本院相关政务管理情况报送院办公室上网公开。

7、每季度向办公室报送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以上网公布。

8、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各审判业务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

9、继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10、根据院党组的要求,积极派人参与法制宣传、法院(庭)开放日活动等。

二、工作任务

1、刑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3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3件次,公开听证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2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50%。

2、行政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监督执行不少于2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1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50%。按时报送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

3、民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3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2件次,公开听证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2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55%。

4、民二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3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2件次,公开听证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2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55%。

5、民三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3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2件次,公开听证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2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55%。

6、民四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3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2件次,公开听证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2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55%。

7、庞公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2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5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60%。按时报送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

8、卧龙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2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5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60%。按时报送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

9、欧庙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不少于2件次;完成庭审直播节目录制1件次,开展巡回开庭5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60%。按时报送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

10、执行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不少于3件次;完成公开听证3件次。按时报送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

11、立案庭:完成公开听证2件次。

12、审监庭:完成公开听证2件次;邀请陪审员参与办案不低于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为30%。

13、办公室:在院领导的安排下,组织12次法院公开日活动,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法制宣传活动。

附:司法公开工作任务一览表。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2012年度  司法公开  通知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