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23-05-08 11:17:2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22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襄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共受理案件10830件、结案8853件,同比分别增长6.17%、9.44%,结案率81.75%,法官人均结案260件,较去年增加22件。共受到各级集体表彰11项、个人表彰38项。

一、全力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服务保障辖区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严格施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开通涉企诉讼“直通车”,我院在全市率先推行“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该改革示范项目被纳入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为襄阳市法院系统唯一入选项目。主动适应大标的额案件进入基层法院的趋势,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于今年6月开庭审理一起标的额达2亿的金融纠纷案件,为净化辖区金融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积极落实涉企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先后对襄阳泽东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民营企业展开调研走访,做实做细营商服务“后半篇文章”。受邀走进湖北汉江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活动,增强国有公司、企业从业人员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实现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发展积极探索涉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走访并邀请人大代表、金融企业、实体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形成推动化解金融纠纷的社会合力。2022年我院获评“襄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服务年先进集体”。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1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行政收案较去年下降32.0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府院良性互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及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分别向庞公街道办事处、卧龙镇政府、区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及专项报告,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养老诈骗及规范农村机动车管理等问题建言献策。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妥善处理因庞公滨江生态商务新区建设引发的拆迁、回迁补偿、分家析产案件。在欧庙镇新街村开展以“如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主题的法治讲堂,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促进基层组织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通过线上平台实现调解案件网上委派、调解数据网上流转、调解信息网上共享,有效打破地域限制,让一站式解纷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更可靠。5月27日,我院联合区委政法委首次开展对基层组织调解员网络业务培训,并逐步形成常态化培训模式。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襄城建设

依法严厉惩治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97件420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审结黄赌毒、盗诈抢等案件90件144人。从严打击电信诈骗,对79名被告人依法从重处刑。大力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工作,累计清退资金近628万元,最大限度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案件6件6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类犯罪和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犯罪2件5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司法需求。

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审结以“老年公寓”营销售卡为手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该案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襄阳地区宣判的首例案件;成功审结由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挂牌督办的九九天颐公司涉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达7.6亿,参与集资群众2400余人,社会影响重大,审理难度高,两案的成功审结,有力打击了辖区内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让老年被害人群体切实感受到专项行动的实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审审结以路某为首的31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从严惩处集团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全案共计挽回财产损失62万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打财断血”,深挖财产线索,加大“黑财”执行力度,生效涉黑恶财产判决执行到位206.84万元,涉黑恶财产刑总体执行到位率达95.83%。畅通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作到审执衔接、协同配合、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检察、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涉黑恶财产联动执行机制。审结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孙林等3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排查移送涉黑恶线索5条。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涉民生案件3651件。通过实地走访、耐心调解和与政府部门的充分沟通,圆满解决一起因房屋拆迁款分配问题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倾尽全力化解群众矛盾心结,维护家庭和睦。探索改革未成年案件审判制度和工作做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融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全过程,庭审后定期开展回访,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取得实效,我院刑事审判庭获评“襄阳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衍生纠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4.9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7.56万元。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依法惩治一批涉疫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161件。完善在线诉讼模式,开通涉疫法律专线,利用湖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审执工作,共网上立案2579件、网上调解50次,案件网上缴费1780件,网上退费352件。迅速组织干警投身抗疫一线,党员下沉包保社区开展“双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800余人次,让党旗在一线飘扬、法徽在一线闪亮。

真抓实干破解“执行难”。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意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全年共执结案件4045件,到位金额11.18亿元。积极向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大专题汇报执行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案件26件,解决群体性、涉众型案件16件。加强执行实务集约化、流程化管理,推动执行一站式办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执行涉欠薪案件69件,执行到位金额131万元,联合惩戒欠薪失信用人单位,重拳处置恶意欠薪行为。加大“执转破”1工作力度,完善建立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衔接和协调机制。持续深化打击拒执2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4件,1件已立案。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化拓展诉源治理工程建设,与10家部门、行业建立联动机制,并在法庭、街镇、乡村等设立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10个,聘请特邀调解员74名、特邀调解组织8个,全年诉前调解案件2716件,实现诉源治理全覆盖,推动建设“现代诉讼服务体系”落实落地。探索形成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三步法”,把好物业纠纷“入口关”,打好矛盾化解“暖心牌”,用好案结事了“标准尺”,共运用“三步法”化解物业服务纠纷321件,调解成功率达87.83%,该先进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刊载推广。大力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立案、调解、庭审等核心功能全流程可在线办理,最大化满足办事群众需求。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改要求,持之以恒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落实全省法院拉练检查和“审判执行质效深化年”活动要求,以查促改,以改促建,扎实提升审执质效。贯彻《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3全流程识别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类案检索,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诉讼分流、职能分层、资源配置,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13%,服判息诉率81.99%,一审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4适用率上升至85.67%,平均审理期限52天,有效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办案体系,开辟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涉企案件服务窗口,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实现案件网上立、跨域立、人民法庭就近立,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深度运用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收转发E中心等便民服务平台,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我院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二。推进法院业务管理系统全面建设,升级审判管理、电子档案、执行案款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的可视化管理。推进电子卷宗在调解、立案、执行等环节的全面应用,电子扫描案卷材料5827份;通过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材料3528件。实施法律文书电子签章应用常态化,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统筹推进人民法庭转型发展。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和湖北省高院《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将全院四分之一的人员充实配置在法庭,人民法庭全年办结案件占全院诉讼案件43.09%。檀溪法庭家事审判品牌建设及“5环节5必调”5全程调解模式、庞公法庭“三方聚力”诉调对接新模式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卧龙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优秀经验均得到宣传推广。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继庞公、檀溪、卧龙法庭改造为专门的金融、家事、侵权法庭之后,今年6月14日,在卧龙人民法庭挂牌成立全市首家旅游法庭,按照“旅游活镇、旅游兴镇”战略,为襄城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争创提供司法保障。下一阶段将在余家湖工业园增设“法官工作室”,将原城区法庭更名为尹集法庭,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五、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夯实忠诚根基。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增强捍卫“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全体干警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畅谈学习体会,筑牢使命担当,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成“下基层、办实事”的扎实行动,转化成“转作风、再奋进”的内生动力,转化成“树品牌、出亮点”的方向指引。

提升能力素质。启动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立干警素能培养提升机制,发挥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作用,着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为我院队伍建设、审判事业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成立以27名青年干警组成的案例、论文调研人才库,进一步提升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水平,努力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持续开展“忆五四·颂青春”文艺汇演、“六一”捐款助学、“喜迎二十大·青春献给党”演讲比赛等活动,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126期,培训1482人次。我院青年干警撰写的案例连续2年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1件精品案件、4篇裁判文书在全市获奖,2名干警获全省法院“十佳百优”先进个人称号,1名法官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整治顽瘴痼疾。加强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7学习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8,记录报告信息113条,有效打击“打招呼、说情”等顽瘴痼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研究印发《襄城区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庭审、执勤等多方面司法作风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落地见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教育全体干警以案为戒、秉公执法,知纪守法、不踏红线。组织观看《围猎陷阱》《初心蜕变·人生偏航》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狠抓拉练整改。制定《襄城区人民法院落实省市两级法院拉练检查活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照省高院反馈的18个重点问题逐条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院上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拉练检查要求。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项推进会10余次,制定和修改各项制度30余份,处理追责46人共80人次。省高院验收评估后,我院坚持加强跟踪督办,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还未整改到位和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事项,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持续深入做好拉练整改“后半篇文章”。

六、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凝聚公正司法合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视监督为支持、变监督为动力。坚持每半年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向区人大专题报告《人民法庭优化布局方案》,配合区人大对我院“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主动接受区人大对我院员额法官办案质量开展“两随机一评议”9,通过组建专班,抽取4名员额法官共16件案件进行质量评议,共发现4类64项问题,为我院严格规范审判行为,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提供有力监督。院领导实地走访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开展座谈66人次。围绕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落实落细、及时反馈进度、争取理解支持,确保法院工作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有序开展。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联合印发《襄城区人民法院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协作工作办法》,积极支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查促改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检察院抗诉案件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检察建议33件。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列席3人13人次,参与讨论案件27件,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工作透明度。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共接待、走访群众131人次,解决问题51个,化解信访积案29件;通过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管理系统、院长信箱等平台处理来信来访273件。支持律师依法履职,签发调查令111份。深化司法公开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40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5.06%。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涉诉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全院各部门深入全面开展排查化解,及时锁定重点人群,逐案建立维稳台账,发现在早、预防在先,“一人一策”,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将极端案件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襄城区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襄城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审判辅助人员力量有待增强;二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能力不能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执行案件办理质效仍亟待提升;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智慧法院建设及现代化审判执行工作需求;四是违法违纪现象仍未杜绝,少数干警作风不严不实,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不强,损害司法权威。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建设不动摇。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二是以更强担当保障全区发展,服务大局不懈怠。找准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与结合点,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积极运用灵活司法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努力在保大局、促发展上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三是以更大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纠纷不停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消减在诉前。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走进社区、企业、校园开展各类巡回审判及普法宣讲活动,着力打造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襄城样本”。

四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不止步。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培训、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攻坚“执行难”,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拒执等行为,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加强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法院铁军,队伍建设不放松。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拉练整改活动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持续抓好区人大常委会“两随机一评议”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增加法官责任意识,督促法官依法履职。规范员额法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切实增强干警法纪意识,全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我院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守正创新、立足岗位、锤炼本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和行动自觉,在火热实践中展现责任担当,为襄城打造宜居生活样板区、全域旅游核心区,争当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注释:

1.执转破: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简称“执转破”,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2.拒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4.小额诉讼程序:基层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5.5环节5必调:立案、送达、庭前、庭中、判前5阶段分别设置调解环节。

6.“三方聚力”诉调对接新模式:由法院、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组成三方座谈,共同探讨农商行诉讼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事宜,携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落实及深化辖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构建源头防控、纠纷化解、应急处理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7.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具体内容为: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8.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两随机一评议”:由区人大常委会组建评议专班,从法院上一年度审结的案件中选取重点评议案件类型,通过随机抽选法官及其办理的案件、随机抽选评议人员的方式,对案件办理质量开展评议。通过评议促进法官依法履职,严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