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襄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庭、科、室、队、处、局:
为强化法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司法和职业道德教育,根据省委《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全市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市中院的有关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5月在全院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各级纪委全会和最高、省高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有关廉政工作部署,围绕“纪律作风建设年”要求,通过开展主旨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全市法院队伍清正、司法清廉,为“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树牢“三铁”(铁法铁纪铁规)意识,争做“四最”(最守法最守纪最勤廉最亲民)模范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突出学习习近平、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二)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为主旨的专题教育。坚持把政治教育放在廉政教育的重要位置,加强对干警理想信念、价值观、职业道德、司法宗旨、服务意识等教育,强化干警思想道德防线。
(三)开展一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落实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教育整顿行动有关内容,召开一次全院干警大会,深入学习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规定”以及襄阳市委“八条禁令”,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法规。
(四)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各部门要负责人以宣传月活动契机,拿出专门时间,以科学发展、纪律作风、治庸问责、廉政勤政为主要内容,院主要负责人亲自讲授一次廉政党课。
(五)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勤政廉政教育基层接受熏陶,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通过参观纪念馆、廉政图画展、监狱监区、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六)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利用每周四晚夜校学习时机,优选播放与廉政建设息息相关的高质量电教片,促使廉政教育深入干警思想灵魂。
(七)开展“清风行动、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配偶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参观廉政展室,引导干警配偶当好“廉内助”,常“吹廉风”、“念廉经”、“算廉帐”、“敲廉钟”,时刻提醒干警自谨自省自律,防止发生廉政问题。
(八)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九)办好一期廉政教育宣传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橱窗、党支部学习展板等平台,筹划布置一期反腐倡廉学习宣传专栏,广泛收集廉政勤政格言、反腐败警句、干警学习心得体会等,在学习园地张贴。
四、目标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卢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恭斌、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为王鲁海为副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监察室设办公室,郑玉梅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法院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办公室、政治部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宣教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紧贴实际,创新发展。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署的同时,要紧紧围绕法院系统宣教月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各法院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创新中抓落实,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创新中见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及时向宣教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活动相关信息和经验,收集和发掘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并及时以通讯、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大造声势,扩大影响,确保宣教月活动家喻户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