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民庭孙同江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来源: 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 时间:2021-07-12 17:02:28

人物简介:孙同江,男,32岁,共产党员,襄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详细事迹材料:孙同江同志是襄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名员额法官,他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属于自己的出色成绩,忠实地履行了作为共产党员和法院干警的神圣职责,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法院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赞歌,展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

政治立场坚定,永葆忠诚本色

孙同江同志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他坚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政法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自身的政治本色,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孙同江同志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工作后便提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实现了在思想和行动上入党,最终顺利加入党组织。孙同江同志能够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以自己的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成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职责。
    沉心扎根基层,苦练司法本领

2013年10月,刚走出学校校门的孙同江,考入襄城区人民法院,满怀着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渴望与实践中增长才干的热切追求,开始了政法干警生涯。至2019年10月工作调整,期间一直在庞公法庭工作。孙同江同志从书记员做起,很快便掌握了书记员工作的各项技巧,从庭前送达、庭审记录到卷宗装订的案件各个环节,均能够熟练进行,而书记员这项工作,孙同江同志一做便是六年。书记员的这项工作,使孙同江同志熟悉了法院工作的全部流程。作为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的干警,孙同江同志坚定自身的目标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因此,除了做好书记员的工作,孙同江同志还积极参与和学习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司法改革前,便主动协助审判员拟写裁判文书初稿,参与案件讨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实现了从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六年间,共辅助法官办理案件900余件。庞公法庭地处城乡结合部,案件数量多、案件类型多、案件相对复杂,面对繁重的工作量,孙同江同志没有推脱懈怠,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六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孙同江同志锻炼了扎实的基本功,为日后成为员额法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精通审判业务,争创优秀业绩
 
  2019年,孙同江同志通过员额法官遴选,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当年恰逢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孙同江同志主动请缨,选择来到案件相对复杂的民事审判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作为法官中的新人,面对不够熟悉的商事类案件,孙同江同志主动学习法律规定,研究类案审判技巧,请教同事审判疑难,很快掌握了商事类案件的审判技巧。能够适时在庭审中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科学分配举证责任,合理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科学而细致的工作,使得一个个不清晰的案件事实得以露出庐山真面目;使得一件件原本复杂、疑难的案件得以迎刃而解。在其办理的案件中,他都能凭借负责的工作态度,理性的法律思维,以合理分析、充分说理认定证据,最大限度地使法律事实得以客观呈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孙同江同志结案187件,结案率为92%。

妥善化解矛盾,践行司法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党员干部必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孙同江同志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其所追求的目标,只要时间允许,孙同江同志总是主动接待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初步了解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所在,为案件的下一步处理理清思路。不管在庭审外还是庭审中,对那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孙同江同志都更加注意在倾听的基础上与其平等交流,在理清当事人争议焦点所在后,有针对性的对其释法说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法律与情理。对于能够调解的案子,尽力促成双方调解,督促即时履行或者及时履行,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当事人在庭前、庭后、判后表达的各种诉求,能够及时给予合理的回应。对于当事人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予以解决或者指出解决途径,提升了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感受,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落实司法便民,实行创新举措
  
 2020年3月,新冠疫情解封后,面对累积的案件和严峻的防疫形势,孙同江同志利用网络庭审平台,多次组织外地当事人通过网络形式开庭和线上调解,及时处理了案件,化解了纠纷。疫情形式趋于缓和后,孙同江同志仍然不忘利用网络手段,坚持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案件,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地化解了多起涉及外地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的肯定。

保持廉洁自律,维护法官形象

法律是神圣的,需要忠诚的卫士来坚守。参加工作以来,孙同江同志始终以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公正办案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要注意言行,严格约束业外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底线。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官工作永恒的主题。在生活上他秉承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在工作上他坚持廉洁清正、无私奉献信念,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他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法官的声誉,不让闪亮的法徽染上一丝灰尘。

孙同江同志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平凡的岗位上,在平凡的日子里为人民群众调解裁判纠纷,做着每一名员额法官都在做的普通工作,用自己的学识、青春、奉献、耐心,坚守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坚守了平凡,也坚守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