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庭、科、室、处、队、局:
现将《襄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抓好落实。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襄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委“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三抓一促”)的精神,认真实践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院党组织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建设“一流人民法院”为目标,抓理论学习,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等问题;抓整治纪律,进一步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抓公正执法,进一步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等问题;
抓工作作风,进一步解决纪律松弛、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等问题;抓制度落实,进一步解决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理松懈等问题。
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方法和步骤
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2月28日。 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1日。
各部门要对教育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全面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可以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1、学习主要内容:
(1)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
(2)中纪委、省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3)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重点是政法队伍建设的相关内容;
(4)李鸿忠、张昌尔同志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省委“三抓一促”动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6)《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卢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玉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月22日至2月23日。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活动内容提出的着重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查摆表现,还要列出具体事例,把问题找全、找深、找透。重点要围绕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刻剖析,找出问题根源,提出预防对策。要“以案析理”,选择干警在执法办案中造成的错案、瑕疵案、上访案等典型案例,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
(三)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2月24日至2月26日。
在深入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整理归类,坚持能改的立即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时改的原则,从解决产生问题的根源入手,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月27日至2月28日。
各部门要对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工作任务不落实、走过场,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主要内容。要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制度建设、抓工作落实、抓规范提高,努力建设健全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严密组织纪律的长效机制。
三、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干警全员参与,领导干部带头作出表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要把教育活动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将省委“三抓一促”活动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