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河南新野人熊某到襄阳市区找工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被人聘用。为了泄愤,熊某从路上捡起半块红砖,径直走进建行庞公支行的自助服务区域,对着2台ATM机一通乱砸。此后,熊某又步行至襄城南街,抄起砖头将建行江南支行的3台ATM机、1台查询机、1部电话机及联通公司营业部的1台自助缴费机砸坏。
近日,襄城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熊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